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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11阅读

央行行长易纲宣布12条金融业开放重大措施

4月11日消息,央行行长易纲在今日出席博鳌亚洲论坛时宣布了多项金融业的重大开放措施。
 
其中包括2018年上半年尽快完成的开放措施:
 
第一,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第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第三,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第四,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四倍,也就是说沪股通和港股通每年由130亿,调整到520亿。
 
第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第六,放开保险外资经济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2018年年底前尽快完成的开放措施:
 
第一,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第二,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第三,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四,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第五,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第六,经过中英两国双方共同努力,目前沪伦通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争取在2018年年内开通沪伦通,在此前宣布的一些金融业,服务业的开放措施也在有序的推进。比如说以前宣布的,包括开放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的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以及对外资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这些以前已经宣布措施的落实正在扎实地推进。
 
易纲也强调,中国将会放开对外资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限制,但也同时对各类所有制,不管是中资还是外资要依法合规,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持金融稳定,提升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更好的实现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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